校準的目的是對照計量標準,計量檢測校準公司,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確保量值準確,屬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組操作。這種示值誤差的評定應根據組織的校準規程作出相應規定,按校準周期進行,校準檢測機構,并做好校準記錄及校準標識。
校準除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和確定有關計量特性外,校準結果也可以表示為修正值或校準因子,具體指導測量過程的操作。例如,某機械加工組織使用的卡尺,通過校準發現與計量標準相比較已大出0.2mm,可將此數據作為修正值,在校準標識和記錄中標明巳校準的值與標準器相比較大出的0.2mm的數值。在使用這一計量器具(卡尺)進行實物測量過程中,減去大出0.2mm的修正值,則為實物測量的實測值。只要能達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確了解計量器具的示值誤差,即達到了校準的目的。
關于校準使用計量檢定規程的說明:
由于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沒有建立反映供需關系的校準體系,合肥校準檢測,因此也缺少推薦性的校準規范,供社會使用。在目前條件下只得使用國家過去已經頒布的計量檢定規程中所確定的“校準方法”來指導開展校準服務,儀器校準檢測,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一是可以1大程度地減少由于使用方法所帶來的風險;二是不必再花大量的精力去組織編寫“校準規范”。為適應我國校準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計量司正在考慮在今后的幾年中將一部分非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的強制性檢定規程轉為校準規范,以推薦給大家開展校準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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